來源:濟南刑事律師 網址:http://www.kiaigames.com/ 時間:2021-03-17 22:03:39
核心內容: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組織、指導和統一協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合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以保障實現其合法權益,完善國家司法公正機制,健全人權及社會保障機制的一項法律制度。
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組織、指導和統一協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合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以保障實現其合法權益,完善國家司法公正機制,健全人權及社會保障機制的一項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源于十五世紀的英國。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始于1994年,2003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的實施,標志著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式確立。法律援助制度是貫徹我國憲法規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和實現司法公正終極目標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司法為民”的具體需要,是保障弱勢群體基本人權的重要舉措。貫徹法律援助制度對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維護社會正義,實現訴權平等,構建和諧社會發揮重要作用。經過十幾年發展,法律援助機構和隊伍建設取得成效,機構網絡逐步健全,人員素質有所提高,較好地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但是,目前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中均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法律援助宣傳力度不夠,立法層面不完善,資金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遠遠不足,服務體系的不健全等方面的問題。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必須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法律援助重要性的認識,完善立法,建立健全的經費保障機制,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建立起社會共同參與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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