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刑事律師 網址:http://www.kiaigames.com/ 時間:2016-11-15 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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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療事故罪】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的,外在的表現,它包括犯罪行為、行為方式、行為對象、行為的危害結果,以及犯罪活動存在的基礎——時空要件諸要件。具體到醫療事故罪,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其客觀方面是指醫務人員在對就診人進行診療護理時由于嚴重不負責任。①診療行為發生在對就診人進行合法正常的診療護理時。②嚴重不負責任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違反醫療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常規。醫療規章制度是指國家或醫療機構明文規定的與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有關的,涉及診斷、處方、麻醉、手術、輸液、護理、化驗、消毒、查房、醫囑等診療護理各階段的有關規定。而診療護理常規是指長期以來在診療護理實踐工作中被遵行并被公認為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與慣例。是否違反了醫療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常規是認定醫務人員是否嚴重不負責任的主要依據。③患者因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的醫療行為導致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受損?! ♂槍嵺`,在對醫療事故罪的客觀方面進行認定時要考慮以下問題: 1、因果關系。依據內外因理論,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決定性因素,外因只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條件,只起影響作用。因此只有在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的醫療行為是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受損的內因時,才能認定這一情況符合醫療事故罪的客觀方面?! ?、死亡標準。在我國關于死亡一般采用的是心跳呼吸停止說,即只要心跳,呼吸發生不可逆轉的停止就認為已死亡。但這些年隨著科技的發展,有很多學者提出了腦死亡說,認為只要人腦發生了不可逆轉的活動停止,那么即使心跳,呼吸仍在進行也可認定死亡。目前這一標準在一些西方國家已被確立為死亡標準,認為根據腦死亡說確定死亡較心跳呼吸停止說更為科學。目前,依我國的衛生技術條件和人們的習慣仍應以心跳、呼吸停止說作為死亡標準?! 。?)在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受嚴重損害時,損害達到何種標準才能認定行為人構成醫療事故罪。認為解決這一問題應依據兩個文件,考慮兩種因素?! 蓚€文件,一是衛生部頒發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在該文件使醫療事故被分為四級十二等,相對應的在每一等級里都具體規定了詳細的人體健康受損標準。這是在實踐中衡量就診人身體健康受損和確定醫療事故的主要依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在其中重傷指使人肢體殘廢或容貌被毀、聽覺、視覺喪失或其他器官受損傷或功能喪失,其他對身體健康造成重大傷害的情形。應當指出的是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的傷害結果既包括輕傷也包括重傷?! ≡诮鉀Q這一問題時,還應考慮兩個因素:①醫療工作的特殊性,醫療工作是一種高風險的工作。②醫療事故罪的主觀方面過失,惡性較小。而且再將故意傷害罪與醫療事故罪的刑法條進行對比就能發現,故意傷害罪是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不論輕重(但輕微傷除外),而醫療事故罪是身體健康嚴重受損。因此醫療事故罪中的只包括重傷,至于重傷的標準,將《人體重傷鑒定標準》與《醫療事故分級事故分級標準》對比可以看出,前者與后者中的一級乙等以上(含)是較對應的。 責任編輯: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