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刑事律師 網址:http://www.kiaigames.com/ 時間:2015-04-20 16:04:03
【 有期徒刑】我國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刑罰,一罪最高刑期為15年,數罪并罰最高刑期為20年。隨著國民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新型犯罪不斷增加。團伙犯罪和一人犯數罪及嚴重犯罪不斷上升。這與規定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處罰不相適應,顯現打擊不力,處罰疲軟,不能起到震懾作用。因此,修改刑法關于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規定迫在眉睫。
? 一是為打擊嚴重刑事犯罪,體現刑罰相當所要求的。如一人犯數罪且數罪都能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時,數罪并罰最多只能增加5年刑期,不利于加大打擊力度。
? 二是要與國際相對接軌。有些國家關于有期徒刑的刑罰可判幾十年,甚至上百年,而我國的有期徒刑最多才20年。因而,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應相應提高。
? 三是加大“重者更重”處罰力度,拉近與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刑罰種類之間的距離。對年少的人犯罪而言,判處無期徒刑,換算成有期徒刑,將是50年以上,現有的數罪并罰才20年,相距較大。
? 四是可以減少刑法規定要處以無期徒刑的條款,從而減少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的繁瑣。
? 五是拓寬有期徒刑最高檔次的處罰幅度,有利于量刑均衡,特別是對財產犯罪的量刑(現有的量刑實施意見,數額特別巨大的每增加幾千元才增加處罰一個月,而數額較大的每增加幾百元就要增加一個月)。
? 綜上,有期徒刑一罪的最高刑罰可提高至20年;數罪并罰最高可達40年(因為人的一生在責任年齡以上一般還能活40年上下),如有兩個罪行都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的,并罰后決定執行不得低于30年;有三個罪行都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的,并罰后應當決定執行40年。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要結合原判決是一罪還是數罪的判處,一個罪原判處無期徒刑要減刑,可決定有期徒刑20年;數罪并罰的,其中原判兩罪或三罪以上都為無期徒刑的,減刑后的有期徒刑確定為30年和40年;原判并罰中另有一罪以上是有期徒刑以下的,減刑后要增加10年以下的期刑(但總量不得超過40年)。
? 當然,有人會提出,提高了有期徒刑(包括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不利于罪犯改造。但筆者認為,只要有利于打擊犯罪,起到震懾和預防作用,以及體現量刑均衡,那就達到了目的。對于一人犯數罪且罪行較重的就應該重處罰,這畢竟是極少數人,對這些人不應該過早地“改造”出獄,以減少再次危害社會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對于重刑犯,為促使他“改造”,也可采用多次減刑的政策,從而給予提早出獄,重新做人的機會。但要限制一人犯單個罪判處無期徒刑的,多次減刑后,最少實際服刑不得少于12年;數罪并罰,有兩個或三個以上罪判處無期徒刑的,多次減刑后,實際服刑最少不得低于15年和18年。